2026年【事业编】2026年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62人,10月25日~10月30日报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株洲市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拟引进高层次人6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8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2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附件1:2026年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6、2026、2026年毕业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附件3: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环节信息及相关事宜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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