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10人,04月07日~04月11日报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县直单位招聘2名、乡镇招聘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时取得职业资格,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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