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包头市第四医院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考试公告(招100人,05月17日~05月22日报名)

一、招聘简章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按照《关于同意市卫健委所属8所公立医院使用控制数的批复》(包机编办发〔2026〕24号)文件精神,面向院内非在编人员招聘控制数人员100人,岗位招聘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现在为我院非在编在岗人员,招聘人员标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市委编办备案时间),学历、职称、在我院工作年限标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11月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技术招聘人员学历职称条件:
(1)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条件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可通过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
主体专业技术人员为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初级职称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2)辅助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辅助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
①具有中级(包含)以上职称及大学本科学历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②具有病案信息技术师(包含)以上职称及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③具有初级职称及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我院工作满8年的非在编人员。
3.行政管理招聘人员学历职称条件:
行政管理人员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我院工作10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我院工作7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我院工作5年内,发生医疗事故,或被科室上交到人事科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开考比例为1:2。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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