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聘3名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聘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3个。其中,县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2名,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医疗待遇审核员1名。具体的选聘岗位及计划见《2026年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计划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1.永兴县委党校教师岗位面向永兴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选聘。
2.永兴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医疗待遇审核员岗位面向永兴县医疗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
(三)选聘条件
1.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2026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未满一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2)2026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不含合格)档次的;
(3)受到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编的各学段心理健康、地理学科教师以及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和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不得报考(含具有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现任教该科目的教师)。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填写《2026年永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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