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常德市2026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0人,09月03日~09月09日报名)

根据《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常德市药品审评核查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常德市2026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
1.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协调相关部门审定。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2岁。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市人社局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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