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常宁市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3人,01月22日~02月22日报名)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要求,优化全市纪检监察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常宁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常宁市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常宁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现任副科级(含 )以下职务)的人员。
三、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文字工作人员2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备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身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文字综合类。拥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文字综合能力;在市州委党报或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发行刊号的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公开发表字数500字以上的非学术性文章2篇以上(含2篇)。
2.财务会计类。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经历;②财务会计类专业(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经济学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毕业或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年限要求可累积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含)。
3.除基本条件及具体岗位要求外,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常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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