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衡阳市第一民医院2026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37人,06月09日~06月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市直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3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湖南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附件6: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6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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