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39人,06月16日~06月20日报名)

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3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6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八)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须在湘西自治州。正在湘西自治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湘西自治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州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九)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上述高校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026年、2026年、2026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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