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招9人,07月14日~07月16日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6年拟面向桂阳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选聘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1.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选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选聘报名范围为桂阳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人员需具有3年及以上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或特岗教师服务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
7.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9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8.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9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9.报考人员选聘后的岗位等级由选聘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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