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简章(招3人,09月14日~09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面向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参公管理岗位人员)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6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