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1人,07月28日~08月01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2人),列事业编。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6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6、2026、2026年)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026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附件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6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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