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新邵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招9人,06月21日~06月23日报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教师9名,其它中小学教师31名(其中城区教师19名,乡村教师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与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教师40名,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见《2026年新邵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原则和条件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具备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条件;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6月6日。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6、2026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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