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度元宝山区事业单位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

为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力元宝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元宝山区“人才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用编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通过“绿色通道”的方式,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详见《2026年元宝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9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为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要求见附件1。
本公告所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6〕1号)为准;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文件,无法提供的,以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条件以公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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