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招9人,07月21日~07月25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计划选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公开选聘人员应在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9年7月2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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