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湘西自治州第二批州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31人,09月11日~09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湘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个别特殊岗位根据相关要求最低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学士本科),详见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五)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见相关附件)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他岗位要求”一栏明确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是指2026年、2026年、2026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上述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合格证,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系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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