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湘西州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招70人,07月07日~07月11日报名)

为及时补充我县教育人才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2026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州的, 报考人员常住户口须在州内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州内户籍,户籍认定时间2026年1月1日前。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八)本公告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2026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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