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招126人,01月17日~01月19日报名)

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区配合实施。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98个,招聘计划126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45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81个(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且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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