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湖南湘潭经开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8人,02月13日~02月1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积极应对优化调整新冠防控政策后短期内感染人数增加而出现的就诊高峰,做好我区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37号)和《湘潭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湘潭市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及队伍扩充工作方案〉的通知》(潭防指发〔202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8名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详见《湘潭经开区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湘潭市现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曾经在职在编现已辞职(辞退)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报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A类岗位只面向湘潭市雨湖区户籍,B类岗位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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