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辰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招163人,07月24日~07月26日报名)

为确保城区学校今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以及我县公开招聘、遴选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农村学校、幼儿园公开遴选一批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辰溪县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全面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计划及范围
(一)遴选计划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辰溪县农村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同一学科遴选不超过2人。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很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公开招聘教师服务期限未满五年的;②2026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⑤近三年(2026年、2026年、2026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⑥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初中教师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小学教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①所学专业或所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②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学科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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