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湖南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公告(招54人,06月26日~12月31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6〕24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计划(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现就职于省部级医疗机构或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知名科研院所、医学院校。申报医院学科领军人才或专业骨干人才的专家所从事的学科为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或为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医院紧缺急需人才的专家所从事的学科为市州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或为市州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项目。
(二)引进标准:
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果丰硕,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在全省领先,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专业骨干人才。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学术造诣,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能支撑本学(专)科内涵发展,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2.在专业领域成果突出,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学(专)科重点平台负责人,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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