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聘用制】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协警的公告(招4人,10月18日~10月27日报名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协警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1名,工作地点为码市人民法庭)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具有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或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实践工作经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7.聘用后,根据院里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岗位,服从工作安排。
(二)书记员(2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前出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及文字记录工作;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8.聘用后,根据院里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岗位,服从工作安排。
(三)协警(1名,工作地点为码市人民法庭)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具备与协警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前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8.聘用后,根据院里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岗位,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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