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招109人,03月18日~03月23日报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6年、2026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0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 《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在资格审查中对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茶陵县人社局和茶陵县教育局认定。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愿意在茶陵最低服务3年。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8.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6年、2026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6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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