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湖南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招15人,07月12日~07月25日报名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是具体负责长沙工业学院筹建、申办等工作的事业法人单位。为顺利推进筹建工作、加快师资队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在长沙工业学院批准设立之前,由长沙市教育局委托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统筹负责工作安排、管理、服务、考核、待遇发放等所有事宜。
三、引进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长人才发〔2017〕6 号,附件5)中A、B、C、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技能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享受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及以上;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国家、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学生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主教练或指导老师(排名第1)。
4.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在本科院校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且参与过省级课题的研究或主持过一项校级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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