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派遣制】2026年长沙市第四医院第二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招153人,07月28日~07月30日报名)

为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经录用,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我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派遣合同两年期(首次签订含试用期两个月),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续签。公司代发基本薪酬,购买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及购买公积金。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四、招考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此次人员招聘计划153名,详见《2026年长沙市第四医院第二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30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6、2026、2026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7月30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博士及博士后除外)。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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