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公告(招124人,09月12日~09月27日报名)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一批作为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机动队队员,进行常态化入职培训,坚持培训合格队员优先分配到各单位的原则,在培训周期内未合格的不予分配,将继续进行入职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进行分配。另按市区各大队实际需求招录一批,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9人,其中拟招录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5人、搜救犬训导员6人、驾驶员10人、战斗员88人(其中50人作为机动队员招录进行常态化入职培训,坚持培训合格队员优先分配的原则,在培训周期内未合格的不予分配),实际招录124人,设置25%淘汰率(均为男性),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支队按照招聘计划统一分派调剂到全市各所属队站承担驻勤任务。
岗位条件
(一)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
1、年龄不得超过35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党员;
4、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满10年(其中部队服役时间计入工作年限);
5、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在基层消防站工作满8年,担任班长骨干5年;任站长助理或政府专职站干部满1年。
6、通过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中级考试;
7、参照消防员标准进行体能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8、政治审查合格;
9、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需要岗前培训1年,其中3个月培训期,9个月代职基层班长骨干顶岗实习。
(二)战斗员
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以及退伍士兵、消防退出人员、2年及以上专职队员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具有国家等级认证的运动特长、实战工作技能、县(团)级以上比武竞赛名次的考生以及在校应届毕业生,可酌情放宽条件。
(三)消防车驾驶员
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2002年9月1日出生),持B2、A2、A1驾驶证。
(四)搜救犬训导员
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2周岁(1992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出生),对动物有深厚的爱心和耐心,能够正确对待和善待搜救犬;需了解搜救犬训练方法,搜救犬行为分析,搜救犬驯养等方面知识,身体协调性良好,有较强的学习和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抗压能力强;承诺入职后担任搜救犬训导员工作年限需达到5年;有兽医学、动物科学、警犬训练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以及具备训犬资格证书或者搜救犬训导员资格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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