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教师】绥宁县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招41人,04月29日~05月11日报名)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共计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1)高中阶段教师3名:绥宁一中高中信息技术1名、绥宁二中高中思想政治1名、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心理健康1名;
(2)初中阶段乡镇学校教师12名: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体育3名;
(3)小学阶段乡镇学校及教学点教师26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3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心理健康2名、小学科学2名。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父母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参考: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6年拟分配至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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