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本次招录坚持公开择优、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4人,其中战斗员137人(含体育类特殊人才),消防文员7人(技术服务队员6人,宣传服务队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战斗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加入株洲市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具有消防、汽修、电工、新闻、摄像、体育教育、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技术服务队员
1.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承担火灾防范、消防监管技术支撑作用,开展行业部门和基层执法人员消防技术指导,协助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大型活动现场、大型安保现场、商业综合体等消防监督检查;
3.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化工工程师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以及电气工作经历的,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需在消防救援支(大)队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够承担经常性出差工作。
(三)宣传服务队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培训、台账制作管理、电话回访等工作,有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机动车驾驶证(C照)者优先录用。需在消防救援支(大)队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够承担经常性出差工作。
(四)体育类特殊人才(入职后安排在战斗员岗位)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3.需持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专业院校毕业或近3年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奖并担任主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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