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长沙市天心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招30人,09月11日~09月17日报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含低保专干、社保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员额管理,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街道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按照规定约定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
2.薪酬及福利: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3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组织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沙市天心区委组织部、长沙市天心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都将在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网站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四、招聘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30名,分4类岗位,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