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简章(第二批)(招10人,10月19日~10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是具体负责长沙工业学院筹建、申办等工作的事业法人单位。为顺利推进筹建、加快师资队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长沙市市属公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在长沙工业学院批准设立之前,由长沙市教育局委托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统筹负责工作安排、管理、服务、考核、待遇发放等所有事宜。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6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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