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招10人,10月23日~10月31日报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6〕32号)、《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益人社发〔2026〕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兜底保障,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公益性岗位聘任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益阳市内高校毕业或生源地为本市户籍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和办公软件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其他就业经历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使用与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益阳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参照本单位人事相关规定管理。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需提前30天申请,按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三)聘用人员工作地址为益阳市中心城区,具体工作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
四、相关待遇
(一)为聘用人员统一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自负)。
(二)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每月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自付部分从待遇中扣除)。
(三)参照在编职工标准给予中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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