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石鼓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招48人,03月11日~03月15日报名)

为增强石鼓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根据《衡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石鼓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石鼓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衡阳市石鼓区辖区内社区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计算日期截止至2026年2月28日)。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认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10.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11.有吸毒史的人员;
12.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招聘公告通过石鼓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0日(7个工作日)。
2.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石鼓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ysgq.gov.cn/),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本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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