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鹤城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信息(招22人,01月08日~01月12日报名)

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的需要,鹤城区人社局和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人数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名,其中,一般性公益性岗位20个,残疾人公益性岗位2个。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属于鹤城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鹤城区的人员,
2、申请人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中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长期处于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热爱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1、智力或精神类残疾人员;
2、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胜任拟安排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员;
3、已享受过两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享受过三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鹤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1月12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金海路221号,原城东管委会二楼)。咨询电话:13874400902。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免冠寸照1张;
2、残疾人需提供轻度残疾人证(不包含智力、精神残疾类别);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注:纸质材料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结束后,区人社局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资格审。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与管理。对拟聘用人员在在鹤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益性岗位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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