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道县2026年面向农村学校选聘县城学校教师公告

为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湘教发〔2026〕15号)等文件精神和县城学校师资需求实际,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一批专任教师补充县城学校师资队伍。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含低年级教师)共计296人。其中县城初中119人、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小学教师申报县城初中17人、县城小学160人。具体见附件1《道县2026年面向农村学校选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选聘对象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且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专任学科教师。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2年的编内教师(含试用期);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入编后方可报考;
2.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入职2年的教师以2026年度考核为依据);
3.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无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限制条款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近2年(2026―2026学年)全县期末统一质量监测(含抽考),所任教学科质量至少有一次位于农村学校同年级、同学科班级平均质量初中前70名,小学前80名;现担任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近2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十佳”对象、“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优秀教师”。
2.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低年级)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初中岗位可依据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现取得职称学科、近2年连续任教1年及以上学科(需学校出具证明作为报名依据);报考小学低年级岗位须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4.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低年级、学前教育等非统考科目及其他原因无统一监测质量的,近2年年度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兼任教其他科目的,提供其他科目教学质量作为参考依据。
(三)禁止报考情形
1.取得副高职称在农村学校服务未满3年、取得基层中级职称在农村学校服务未满4年、取得基层副高职称在农村学校服务未满5年(即未经考核合格,没有转为普通职称的),禁止报名参考。
2.近3年参加农村教师进城考试入围后,自动放弃资格的人员。
3.违反师德师风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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