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关于娄底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的通告(招若干人,11月04日~11月19日报名)

近年来,娄底市相关单位多次收到针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经纪公司等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投诉。投诉人员普遍反映,该类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冒充律师误导群众招揽业务,存在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行为,服务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与职业声誉,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确保公众能够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及湖南省有关工作安排,现郑重通告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一)律师事务所设立规范、信息核实及业务范围指引
我市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全称均为“湖南XX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由湖南省司法厅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律师执业机构,是律师唯一合法的执业机构,其信息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和湖南法网进行核实(娄底市41家律师事务所名单及查找律师方法具体附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及仲裁等各类领域。
(二)律师执业申请条件、资格要求及信息核实渠道
申请律师执业必满足四大法定条件:拥护宪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缺一不可。我市律师执业须持湖南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证书,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湖南法网(附件2)或拨打0738-8225787(市司法局)、0738-8235787(市律协)核实资质。
(三)律师主要执业业务范围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四)律师承办业务与收费管理有关规定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服务收费,其标准需报律师协会备案,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开具合法票据。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机关另行安排或指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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