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阜南县开发第五批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公告(招132人,10月16日~10月22日报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精神,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再就业问题,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开发第五批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第五批开发的专项岗位共132个。其中教育局63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乡村振兴协理员8个、司法局11个、机关事务局3个、阜南县人民法院8个、鹿城镇人民政府13个、朱寨镇人民政府1个、龙王乡人民政府1个、张寨镇人民政府2个、赵集镇人民政府1个、方集镇人民政府3个、王化镇人民政府1个、新村镇人民政府1个、田集镇人民政府4个、柴集镇人民政府2个、曹集镇人民政府1个、黄岗镇人民政府5个、王堰镇人民政府4个。
二、扶持对象
符合阜南县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三、岗位条件
扶持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3.就业困难且自愿选择专项岗位。
4.能够自觉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并服从管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记载为准),县机关事务局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记载为准)。其余岗位年龄男性59周岁以下(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记载为准)女性49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以档案记载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参加邪教或非法组织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已办理退休(含提前退休、病退、退职)手续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2日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阜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者现场参加采像,打印《阜南县开发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者本人填写《阜南县开发专项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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