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辰溪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全方位服务辖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4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辰溪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民,乐于奉献;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及学历等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在城市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社区工作专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专科、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4)其他条件:
①具有辰溪县户籍或持有辰溪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②报考人员在2026年9月30日前落户在辰溪县;
③报考人员2026年9月30日前因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户籍迁出至录取学校尚未迁回,其原籍所在地为辰溪县。(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局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不予招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人员;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封建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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