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招2人,05月06日~05月12日报名)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重点、科技创新、国家鼓励类建设投资等项目审批速度和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中级雇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中级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聘。
2.薪酬及福利:中级雇员的雇佣成本每年10-12万元,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政府雇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1:2026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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