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招3人,12月05日~12月06日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2026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11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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