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公开招聘汝南县司法协理员公告(招36人,07月20日~07月31日报名)

按照司法部关于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汝南县司法协理员,以弥补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36名(汝南县每个基层司法所2名),承担协助在编人员履行司法各项职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重要职责任务。为便于工作开展,原则上录用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就近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协理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岗位待遇:工资标准参照汝南县辅警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具有驻马店市辖区户籍,同等条件下具有汝南县户籍者优先考虑;
9.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2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0日后出生);
10.具有全日制法律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全日制非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类专业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新锦程集团http://www.szngfg.com/)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新锦程集团)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招考报名费3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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