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招15人,10月23日~10月31日报名)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6〕1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桂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桂阳县公安局、桂阳县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桂阳县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协调等事宜,桂阳县公安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优先条件: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嫖娼、赌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前科劣迹史的;3.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6.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招聘辅警计划数1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桂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全程通过桂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桂阳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红海直聘等同步发布。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关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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