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湖南株洲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招13人,03月15日~03月19日报名)

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株洲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启动2026年株洲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此次招聘工作由株洲市总工会委托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株洲市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3人,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从事过党建、人事、工会、财务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会表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招聘岗位职责
1.宣传指导。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为企业和职工答疑释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围绕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区域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会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2.参与培训。协助本级总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及相关人员、企业职工方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素质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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