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湖南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和招聘10人公告(招10人,05月15日~05月24日报名)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14亿元人民币,为商业一类兼顾功能类的市管国有企业,由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营园区产业投资、资产资源运营、开发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园区综合配套。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依托市政中心优良的区位优势,着力为区域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提供保障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和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10 名工作人员,分A类(人才引进3人)、B类(面向社会类5人)、C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类2人)。本次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6年湘潭高新集团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证书。
3.考生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高新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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