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招20人,12月18日~12月26日报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6〕3号)和《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组织部、北湖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北湖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组发〔202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进行发布。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本人户籍所在地为郴州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在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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