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2026年衡阳市中心医院卫生健康领域 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招若干人,08月13日~12月31日

衡阳是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湖湘文化发源地之一、湘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老工业基地、全国抗战纪念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中国制造2026”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衡阳市中心医院是衡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南省大湘南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单位、湖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2026年7月,挂牌成为上海市骨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衡阳市分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科湘南分中心,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现有一院三址,包括雁峰院区、华新院区、奇峰院区,2026年挂牌为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衡阳市中心医院,被誉为“湘南西医之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及《衡阳市中心医院全职引进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学科带头人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带领学科引领市内先进水平、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能力;
3.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差错记录,未发生过责任性重大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业务条件
符合衡阳市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条件,具体认定条件详见《衡阳市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聘用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
学科带头人若干名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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