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监利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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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2026〕6号)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全市社区工作者员额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结合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实际情况,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性质和特点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需定期深入小区楼栋,收集社情民意,组织发动楼栋长等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5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15日后出生),且综合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聘用;
5.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 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 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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