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人】

2026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人】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以及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樊城区2026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樊城区国防动员保障中心为樊城区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1个。相关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樊城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保留及面试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