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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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6〕133号)要求,为满足恩施州生态环境局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工作岗位为恩施市环境监测站2名、巴东县环境监测站2名、宣恩县环境监测站2名、咸丰县环境监测站1名、鹤峰县环境监测站2名,有关情况详见《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业务技能;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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