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恩施州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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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2号)、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6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州人社函〔2026〕6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计划,拟考核聘用2026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考核招聘,达到公开择优、科学选人用人的目的。
二、招聘范围
2026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巴东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具体见《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6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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