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恩施鹤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一次)【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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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6〕133号)相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及部分县直事业单位编制计划,拟专项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计划
(一)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9名。
(一)鹤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
(二)鹤峰县融媒体中心1名。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鹤峰县2026年度第一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26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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