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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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招录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江汉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速录员):20名(性别不限)。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政治素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无不良嗜好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专科),专科限法律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5、近一个月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身体健康且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
三、报名时间
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5日止。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填写《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表附后),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应聘者可将以上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等方式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邮寄报名的应聘者务必电话告知报名情况,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
五、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脑打字、记录等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择优录用。
六、聘用程序
根据测试、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入职调查人员名单,体检及入职调查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发放工资,招录人员年收入70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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